碳費
氣候變遷因應法
法規理解
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
當我們想透過「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來獲得碳費優惠時,首先得知道如何設定減碳目標。這篇文章會詳細解析「附表二」中的各項指標,並用具體案例教你如何計算出目標年的碳排放量。這將幫助你釐清減碳路徑,有效證明企業的減碳成果,進而成功申請到優惠費率。


一、目標年溫室氣體年排放量計算公式
依據「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總說明」,目標年溫室氣體年排放量計算公式如下:
- 目標年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基準年固定燃燒排放源溫室氣體年排放量×(1−削減率)]+[基準年製程溫室氣體年排放量×(1−削減率)]+[基準年使用電力之溫室氣體間接年排放量×(1−削減率)]+[移動燃燒及逸散排放源基準年溫室氣體年排放量]
為了計算目標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請依循以下步驟:
1.區分排放源:首先,將工廠在基準年的總排放量,拆解為以下四種主要類型:
- 固定燃燒排放源
- 製程排放源
- 使用電力之溫室氣體間接排放源
- 移動燃燒及逸散排放源
2.計算各項減量:分別針對前三種可減量的排放源,計算其削減後的排放量。
- 固定燃燒:基準年固定燃燒排放量 × (1 − 固定燃燒削減率)
- 製程排放:基準年製程排放量 × (1 − 製程削減率)
- 電力間接排放:基準年電力間接排放量 × (1 − 電力間接削減率)
3.加總所有排放:最後,將所有排放源的數值相加,即可得到目標年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 目標年排放總量 = (固定燃燒削減後排放量) + (製程削減後排放量) + (電力間接削減後排放量) + (基準年移動燃燒及逸散排放量)。
這個總量,就是你達到減碳目標後,預期或被允許的年度排放總額。
請注意,移動燃燒及逸散排放量目前不列入減碳目標。因此,您的減碳努力應集中於其他排放源,以獲得最佳成效。
以下就各排放類別詳細說明:
二、固定燃燒排放源:燃料減碳成效
這部分是針對工廠燃燒燃料(如天然氣、煤炭等)所產生的碳排放。
- 公式:[(基準年燃料單位熱值排放量-各行業目標年燃料排放標竿)÷基準年燃料單位熱值排放量] ×100%
- 公式解釋:這個公式是想知道,您每燃燒一單位的燃料,所產生的碳排放,比法規要求的「目標值」少了多少百分比。它不是看你總共用了多少燃料,而是看你燃燒燃料的效率。
- 注意:此處公式並不是在探討「排放總量」。
假設一家鋼鐵廠在 2023 年(基準年)使用煤炭作為主要燃料。
基準年(2023 年):
經過碳排放盤查,計算得出每燃燒一千卡(Kcal)的燃料,會產生 0.28 gCO₂e 的碳排放。這就是我們的「基準年燃料單位熱值排放量」。
法規目標:
環保署針對鋼鐵業設定的「目標年燃料排放標竿」為 0.235 gCO₂e/Kcal。
削減率=(0.28 gCO₂e/Kcal -0.235 gCO₂e/Kcal)/0.235 gCO₂e/Kcal=16.07%
特別注意:固定燃燒排放源基準年燃料單位熱值排放量優於各行業目標年燃料排放標竿,,其削減率以零計算。(若不以零計算,將會得到一個「負值」削減率)。
三、製程排放源:含氟氣體HFCs、PFCs、SF6 及NF3)及氧化亞氮減量成效
1.含氟氣體HFCs、PFCs、SF6 及NF3)及氧化亞氮減量成效
含氟氣體和氧化亞氮(N₂O)這類製程排放氣體,其減量規範較為特殊。計算目標年排放目標前,企業必須先確定設備的「去除率」,再利用此數據計算出最終的「削減率」,作為減碳成效的依據。
a.含氟氣體去除目標
企業必須根據排放源設立時間,將全廠平均去除率提升至:
新設排放源(2015 年後設立):目標年全廠平均去除率為 95%。
既有排放源(2015 年以前設立):目標年全廠平均去除率為 85%。
b.氧化亞氮(N₂O)去除目標
所有排放源:目標年全廠平均去除率為 50%。
削減率的計算
上述的目標用詞都是「去除率」,我們還要比較基準年與目標年的去除率差異,才能算出「削減率」。削減率的計算方式如下:
- 公式:[(目標年全廠平均去除率-基準年全廠平均去除率)÷(1-基準年全廠平均去除率)]×100%
削減率計算範例:
- 基準年:B工廠為2015年以前設立的工廠,其廢氣處理設備於基準年僅能去除 60% 的含氟氣體。
- 目標年:B工廠升級了設備,現在可以消除85% 的含氟氣體。
- B工廠的含氟氣體削減率就是:[ (85% – 60%) ÷ (1 – 60%) ] × 100% = [ 15% ÷ 40% ] × 100% =62.5%。
目標年製程排放量目標
計算得到削減率之後,我們即可使用以下公式,計算目標年的製程排放量目標,如下範例:
- 基準年製程排放量:1 萬噸
- 削減率:62.5% (這是根據去除率從 60% 提高到 85% 計算出來的)。
- 目標年製程排放量目標=基準年製程排放量×(1−削減率) = 10,000 噸 × (1 – 62.5%)=3,750噸
特別注意:如果工廠的去除率在基準年就已經高於法規要求的目標,你的削減率也會算成零。
2.一貫煉鋼鋼胚生產程序、水泥熟料生產程序、其他製程
針對以下三種製程程序,企業必須達成的目標年排放量削減率如下:
- 目標年排放量削減率應達 13%。
- 目標年排放量削減率應達 7%。
- 目標年排放量削減率應達 3%。
四、使用電力間接排放
針對企業因外購電力而產生的間接排放,法規設定的削減率目標是6%。
但要注意的是,因使用「技術標桿指定削減率」的基期為2018年至2022年之平均值,因此電力的排放係數,應以基準年使用非再生能源電力之排放係數加權平均方式計算。示例如下圖:

上圖顯示民國107年(2018年)~民國111年(2022年)之外購電力活動數據、排放係數及相應之溫室氣體排放量,基準年之電力排放係數計算
=(2018~2022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加總)/(2018~2022年外購電力或動數據)
=798,792.0109/1,389,446.5620
=0.510 (公噸CO2e/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