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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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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查核申報法規

您是否曾聽過企業或工廠需要向政府申報能源使用情況,並且有節電的目標?這就是我們今天要深入探討的「能源查核申報相關規定」。這項制度不僅是法規要求,更是台灣邁向永續發展,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的重要環節。

法規的基石:為什麼要申報?

這一切的法規依據主要來自於《能源管理法》。根據這項法律,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源署)要求用電量達到一定規模的能源用戶,必須建立一套完整的「能源查核制度」。這套制度的目的是為了清楚掌握能源的使用狀況,並進一步「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最終還要向中央主管機關「核備並執行」。簡單來說,就是要求大家動起來,了解自己怎麼用電、用多少電,然後設定目標,想辦法省電,並把這些計畫和成果報告給政府。

誰是「能源用戶」?誰需要申報?

那麼,究竟哪些企業或機構需要遵守這些節電規定呢?

目前的規範對象為用電契約容量達一定標準的法人或自然人。過去,法規主要針對單一據點的契約容量。例如,若您的工廠向台電申請的契約容量超過 800 瓩,便屬於法規列管的「能源用戶」,必須依規定申報能源查核及節電計畫。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5 年起,法規進行了重大修正,導入了「全公司」總契約用電容量的概念。這意味著,法規不再僅以單一廠區進行認定,而是將同一法人或自然人旗下的所有廠區與分公司之契約用電容量合併計算。

根據修正後的規定,不同用電級距將適用不同的節電目標:

●總契約容量 801 瓩至 10,000 瓩:維持平均年節電率 1% 的目標。

●總契約容量超過 10,000 瓩:平均年節電率目標將提升至 1.5%。

舉例說明:
若 A 公司擁有甲、乙兩個電力用戶,契約容量分別為 3,000 瓩與 8,500 瓩。由於兩者合計裝置容量已達 11,500 瓩(超過 10,000 瓩),因此 A 公司將適用平均年節電率 1.5% 的新規定。企業務必密切關注並重新評估其整體用電規模,以確保符合最新法規要求。

契約容量 年度節電率目標
(2025、2026、2027、2028)
平均年節電率目標
(2025~2028)
801~10,000KW 1.0% 1.0%
≧ 10,001 kW 1.5%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