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CBAM
(碳邊界調整機制)
共建碳中和未來的里程碑
背景與動機
(圖/翻攝自歐盟記者會直播)
歐盟為了實現對於《巴黎協定》目標的貢獻,歐盟委員會於2019年12月提出綠色政綱,目標是要在2050年使歐洲成為第一個氣候中和大陸。此項目標正式寫入2021年7月生效的《歐洲氣候法》(European Climate Law),具體承諾203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比1990年減少55%。
在這樣的背景下,歐盟於2021年7月14號提出了「FIt to 55」(或稱55套案)。期望透過一系列的法案,於2050年實現碳中和。以下是”Fit for 55″法案的重點措施與目標:
- 歐盟碳交易體系(ETS)再擴大,2030年起取消航空業免費排放配額。
- 完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外國的鋼鐵或鋁等高碳排商品必須購買配額,才能進入歐盟市場。
- 2035年禁售燃油車;2025年建築營造與公路運輸的燃料供應者納入新的排放交易機制。
- 增加再生能源的使用,2030年再生能源占比達40%(原訂目標為32%)。
- 實施能源稅賦改革,家庭供暖、航運、航空、漁業、電力供應將納入課稅範圍。
- 利用自然碳匯,在2030年減少3.1億噸二氧化碳;2030年前在歐洲種植30億棵樹木。
- 設立社會基金補助改善家戶能源效率。
55套案(Fit for 55)的提出反映了歐盟對於應對氣候變遷的承諾和努力。這一法案套裝的目標是確保歐洲在未來幾十年內實現更加永續和低碳的發展,同時帶動全球氣候行動。
CBAM法案的特點
歐盟碳邊界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CBAM)是歐盟於2021年提出的一項重要氣候政策,旨在推動全球溫室氣體減排、確保公平競爭,以及防止所謂的「碳洩漏」。CBAM將成為歐洲歷史上一項關鍵性的法案,將在全球範圍內產生深遠影響。
- 碳價機制: CBAM與EU EST(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掛鉤,對進口產品施加碳成本,確保這些產品的碳足跡與歐洲內部生產的產品相當。
- 溯源機制: 進口商需要提供進口產品的碳排放資訊,以確保其碳成本得以合理核算。
- 漸進性實施: CBAM分階段實施,這使得進口商和生產者有足夠的時間適應這一新制度,同時也提供了實施的靈活性。
- 促使全球氣候行動: CBAM將促使進口國家推進更加積極的氣候行動。透過碳價的施加,各國可能會被激勵而實施更嚴格的氣候政策,以減少碳排放。
- 全球貿易影響: CBAM對出口國家的產品進行額外的碳成本加徵,可能引發國際貿易的爭議。
- 國際合作: 歐盟已經表示,CBAM應該被視為一種過渡性措施,促使全球建立更為一致的碳價格體系。這需要全球合作,共同努力實現氣候目標。
- 技術創新: CBAM的實施將激勵企業進行技術創新,以減少其產品碳含量。這將推動清潔能源和低碳技術的發展。
受管制的產業部門需要報告哪些嵌入排放?
下表概述了所涵蓋的特定排放和溫室氣體,以及如何確定 CBAM 範圍內每個部門的直接和間接排放量。 在設計報告和計算這些商品的嵌入排放量的方法時,已考慮到每個部門的特殊性,並同時反應EU ETS的相關規範。
議題 | CBAM 產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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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 | 肥料 | 鋼鐵產品 | 鋁 | 氫 | 電力 | |
申報指標 | 每噸貨品 | 每千瓦時 | ||||
申報溫室氣體 | CO2 | CO2 (加上某些化學肥料產品的N2O) | CO2 | CO2 (加上某些鋁製品的PFC) | CO2 | CO2 |
過渡期間的排放覆蓋範圍 | 直接及間接 | 直接 | ||||
正式期間的排放覆蓋範圍 | 直接及間接 | 僅直接,需經過審核 | 直接 | |||
直接嵌入排放的測定 | 基於實際排放量,但2024/6/30前,不限制使用歐盟公佈預設值的最高上限比例。2025/12/31之前,以進口特定嵌入排放總量的20%為上限 | 基於預設值,除非滿足多個累積條件 | ||||
間接嵌入排放的測定 | 根據實際用電量和電力預設排放係數,除非滿足條件(即直接技術連接或購電協議)。 2024/6/30之前,不限制使用歐盟公佈預設值的最高上限比例。 | 不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