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1:在這簡單、經濟高效的案例中,氣體總量由測量儀器 MItotal計量。該儀器也於MMD(監測方法文件)中使用。第二個測量儀器(MI-1)與生產製程-1直接相關。其結果應用於 CBAM 目的。生產製程-2的氣體量計算方法,即 MI 總量讀數與 MI-1 讀數差。
Case 2:這是另一個簡單的案例,兩個生產製程設有兩個儀表。由於沒有用於測量進入設施的氣體總量的儀表,因此可以假設經營者根據兩個儀表讀取數的總和來確定用於計算設施層面排放量的氣體消耗量。
Case 3:本案例中雖然有兩個儀表,但由於它們設立的位置,無法用來確認任何一個生產製程的氣體消耗量,因此這是一個不合格的分表設置。那要如何改進呢?製造廠應該將MI-1分表改為Case 1的設置方式,或是將MI-1設於製造流程-2之前。
Case 4:在本案例中,氣體消耗量被“過度確定”,即測量儀器的數量超出了要求。在此情況下,經常觀察到子儀表(MI-1a、MI-1b 和 MI-2)讀取 數的總和與主儀表 MI 總量的讀數不同。如上所述,通常假設 MItotal 總量的結果最可靠,即它代表最準確的可用數據。因此,生產過程的數據必須予以調整,以使其總和與設施層面的數據相同。這可透過使用「調節系數」來實現,即將子儀表的讀數乘以該調節係數,從而對子儀表的讀數進行調整